******街道324国道两侧路面硬底化项目(第一期)
二、采购项目需求:
******街道324国道两侧对红线外路面进行硬底化,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路面破损和硬底化治理黄土裸露等工作,前期服务内容及工程量为预估,后期据实结算。所有工作均以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管理的承包方式进行。
(二)服务要求:服务单位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约定进行服务,及时响应采购方工作安排,在接到路面硬底化任务通知时,能在次日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指定地点开展工作。服务单位应为承担路面硬底化外业工作的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务单位外业服务人员开展外业发生事故的,由服务单位解决。
(三)项目商务要求:
项目合同总控制价:50万元以内;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前期服务内容及工程量为预估,根据合同期内实际发生路面硬底化工程量据实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办事处: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街道324国道两侧路面硬底化项目(第一期)+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办事处
******街道324国道旁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
************街道324国道两侧路面硬底化项目(第一期)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