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R23020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4001 | 标段名称 | R23020地块建设项目(1#楼-5#楼、6-1#楼、6-2#楼、6-3#楼、7#楼-17#楼、地下车库及防空地下室(含人防))施工总承包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R23020地块建设项目(1#楼-5#楼、6-1#楼、6-2#楼、6-3#楼、7#楼-17#楼、地下车库及防空地下室(含人防))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R23020地块建设项目(1#楼-5#楼、6-1#楼、6-2#楼、6-3#楼、7#楼-17#楼、地下车库及防空地下室(含人防))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华丰河两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6.72万㎡,其中地上约4.38万㎡,地下约2.34万㎡。
2.1.3工期要求:5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消防、人防、门窗、幕墙、栏杆、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须满足本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上述业绩材料中,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单位或成员方(非牵头人)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⑤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该业绩可以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0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
地址 |
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任工 |
电话 |
****** |
电话 |
1******19 |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远程登录鸿雁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投标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并且抽签完成后,不因开标现场出现无效标等任何情况而重新补抽投标单位。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供的资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必须盖单位公章 |
按照附表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2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按照附表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提供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8 |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证明等。
|
10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 |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上述业绩材料中,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单位或成员方(非牵头人)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⑤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限现所属单位。 ⑥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该业绩可以不予认可。 |
11 |
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委员会。 |
12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13 |
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仅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提供“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法在诚信库中备案的材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可参加后续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后续评审。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最大页数 |
1 |
总体概述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5页 |
2 |
施工平面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7-1分 |
4页 |
3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4-2分 |
10页 |
4 |
施工质量 |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1.4-2分 |
10页 |
5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7-1分 |
10页 |
6 |
施工的重点难点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分 |
26页 |
7 |
新技术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0.7-1分 |
15页 |
注: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 对于各评审项目评分,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时,则评委应出具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的书面评审意见。 3、 技术标文件每个评审项目不得超过对应最大页数,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4、 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技术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2分) |
1、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道题1分,满分2******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2道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2分。 2、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和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4月10日 9时30分前到达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并参加答辩。 ******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服从现场安排,答辩顺序随机抽取(如需)。 (3)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将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 (5)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注: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1)经济标评审
投标报价(88分) |
(1)投标报价不高于对应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则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 (3)如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4)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的得88分,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1)合格投标单位<3 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3家≤合格投标单位≤5 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5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前5名单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时,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因投诉或质疑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不进行替补。
******委员会负责。
1******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委员会负责人。);
2、组建监督小组(小组成员为3人);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决票。
******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类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于获得奖项少的企业;
②项目负责人有绿色建造相关工作经历及研究应用,并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协会认可的科研成果优先;
③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12%的优于下浮率<12%的;
此处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1-【(投标报价-暂列金及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及暂估价)】×100%;(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
④能够体现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优先考虑;
⑤投标企业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详细的定标因素相关资料作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递交的所有定标因素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CA 系统中,如未在CA系统中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与在 CA 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注: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须同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业绩保持一致。
中标候选人须自制定标因素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在定标现场开启定标资料。
投标文件内未涉及到的定标(择优)因素的相关资料,如投标文件其他节点未上传的,需将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定标所需其它材料中,并制作好相关目录。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拟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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