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道路土石方工程已由三明市沙县******改革局以沙发改【2023】基字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港区路与智慧产业园配套路网A线交叉口处;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山体土石方,方量约110000m3;土石方土石比例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砂土状强风化粉砂岩6%、碎块状强风化粉砂岩26%、中风化粉砂岩68%)计算,结算时土石比例按此比例包干不再调整,土方运距以业主单位确认作为依据计取费用;不得采用爆破施工。本工程需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黄工******,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道路土石方工程,******城市管理对施工车辆要求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洗车设施(含自动冲洗台、安装基槽、污水排放沟及沉淀池等),上述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土石方挖运须根据甲方要求调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单价。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7.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 18:00:00至2025年08月03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元整(¥14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0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生态新城(沙县)金泉路1号,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彭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尤溪商会1603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委员会
地址:三明市生态新城(沙县)金泉路1号
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区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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