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垣古城遗址保护提升工程 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5〕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0公顷,项目估算总投资23281.13万元。本项目为东垣古城遗址保护提升工程,通过对东垣古城遗址的保护性发掘,展现石家庄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塑造独特的文化符号;通过遗址项目的建设,展示古今相融,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精彩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142.83平方米;新建东垣考古成果展示馆,建筑面积约3870.7平方米;辅助用房两处,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立体停车场,建筑面积约8186平方米,停车位446个;考古标本库房及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东垣古城区保护工程,面积约103.16万平方米,包含遗址核心区文物保护、古城空间结构保护;遗址风貌再现工程,面积约89334平方米,包含古河道恢复、古道再现、城垣保护;东垣古文化宣教工程,面积约36555平方米,包含东垣生产生活场景再现,东垣文化展示;考古科普工程,面积约5944平方米,包含古城文化展示与体验、考古互动体验区建设等内容;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遗址区智慧安防工程等; 2.1.2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石家庄长安区,主要在体育北大街以东,建华北大街以西,荷园路以北,同时包含体育大街西侧地块、体育大街东西两侧地块、建华北大街西侧地块以及北侧三角地; 2.1.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深度应满足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3 09:00:00 至 2025-09-24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4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东垣古城遗址保护提升工程 设计 | 0 | 无 |
招标人: ******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雯 | 联系人: 吴娜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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