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环评验收整改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东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环评验收整改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学苑公寓A座B单元2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10月 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Z-2025-0924
2.项目名称:乐东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环评验收整改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2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最高限价:43200.00元;
6.采购需求: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九所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套进水总氮在线监测仪及1套出水总氮在线监测仪、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2)黄流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及验收1项、尾气采样口1套、新建1间出水水质监测间、新建1座巴歇尔槽、新建1套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及支架、新建DN400波纹管15米、新建3座检查井、危废间地面防渗处理1项。(3)万冲镇污水处理厂:新建8米除臭管、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4)千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0米除臭管、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厂区尾水排放管改造77 米、尾气采样口设置1套、危废间地面防渗处理1项。(5)佛罗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0米废弃排放管(室内)危废间地面防渗处理1项、新建1套COD进水在线监测、1套总氮进水在线监测及1套总氮出水在线监测、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新建1套尾气采样口。(6)尖峰镇污水处理厂:新建8米除臭管、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新建1套尾气采样口、危废间地面防渗处理1项。(7)大安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0米除臭管、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新建1套尾气采样口。(8)志仲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5米除臭管、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比对及验收1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或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我省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时担任数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指定一名符合条件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情况,并承诺响应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格式自拟,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9月 25 日至 2025年 10 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学苑公寓A座B单元202房。
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10月 10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大院6栋202室
联 系 人:石工
联系方式:0898-******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学苑公寓A座B单元202房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