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城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城县城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委员会(石发改函【2022】228号、石行审函【2025】76号、石行审函【2025】77号批准建设,现对石城县城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土保持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石城县城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67元,其中设计费用700000.00元(含施工图设计、图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设备采购费用******.00元,施工费用******.67元(最终的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总投资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及其他项费用。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净水厂工程:建设2.5万m3/d净水厂1座,包括配套输配水主干管;
(二)城区配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
新建及改造DN200-DN500的配水管,长度约4km;
新建一座工业园加压泵站,规模约2500m3/d。
(三)新建调度中心工程:调度中心大楼、门卫及大门。
(四)乡镇配水管网改造及入户管延伸工程:包括高田镇、丰山乡、木兰乡、琴江镇、屏山镇、横江镇、小松镇等7个乡镇配水管网改造及入户管延伸工程。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设计为准。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720日历天
(1)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图图审。
(2)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或开工后720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计划2027年10月31日内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⑥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⑦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⑧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⑨外省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水利资质企业须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水利施工单位名单为准);
⑩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水利施工方为牵头人,其余单位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 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 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五险一金”缴费证明材料;(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自行系统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说明事项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但投标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下载链接:******/web/bzzx/006004/******/00668ec6-6670-48ba-8232-7c0743c23b83.html 。
8.2有关本次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3施工单位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水土保持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西华中路78号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仙姑岭二期安置地******中学旁(5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监督电话: ******
2025年9月30日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