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二号宿舍楼9层5间宿舍(922,9******有限公司,目前二号宿舍楼9层5间宿舍属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4年11月4日。
二、租赁期限:1年,无免租期。租赁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底价(挂牌价)及租金递增率:二号宿舍楼9层月租金单价(含税)700元/月/间,即月租金底价(含税)合计为3,500.00元,年租金底价(含税)合计为42,000.00元。租金按月支付。
四、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租金按月结算,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月租金。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收款方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五、租赁用途:仅作为员工宿舍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于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5)信创产业园已入驻企业。
七、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3)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装修完成后3日内应当通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8)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并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9)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与服务于园区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接受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80元/间/月。
******有限公司。
九、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
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零仟伍佰元整(小写:10,500.00元),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公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需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江滨支行
帐号:************76
******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租赁标的现场公告。
十一、时限及联系方式:(1)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2)咨询地点:福建省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产业孵化楼12层。(3)联系方式:叶先生******623。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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