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
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数据投资备〔2024〕22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质量检测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28873.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608.02平方米。
计容面积包括:17层第四代高层住宅楼6栋58899.84平方米,4层叠墅12栋23191.52平方米,1层物管社区用房1栋720.59平方米,配套建设2层沿街商业用房4036.9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58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用房201.4平方米,邮政代办点50.21平方米,消控室49.5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265.3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包括:养老服务用房150.72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201.4平方米,配电设施867.59平方米,门卫61.11平方米,垃圾用房41.8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桩基本身实体检测、基坑与围护结构监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人防检测、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室内环境检测、环境污染检测、防护设备检测、智能建筑检测、热工性能、桩基检测(包括静载(抗压、抗拔)、低应变、高应变等)、消防检测、沉降观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包括满足创建优质工程要求的能耗监测等其他相关检测内容及建设期间因项目建设需要或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增加检测项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至本项目竣工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负责出具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和材料检测报告。
2.4检测服务期:暂定700日历天,伴随施工周期,具体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3.6 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求:
3.8.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8.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岗位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8.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4.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检测方案:18分; 项目管理机构:28分; 企业业绩: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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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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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 |
投标报价得分 计算(5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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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2) |
检测方案 (18分) |
(1)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响应性服务等。(3分) (2)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等。(3分) (3)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等。(3分) (4)检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等。(3分) (5)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等。(3分) (6)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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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检测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检测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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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 |
项目管理机构(28分) |
项目负责人(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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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18分) |
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数满10人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②主要检测人员******消防工程师、国家注册测绘师、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同一人具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仅计取一次,不重复得分。 注:投标人所报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自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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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6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3分。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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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4分) |
类似业绩 (4分) |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类似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类似业绩指新建或扩建住宅小区工程。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5年2月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外地检测机构须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如有)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8项以原件彩色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邮 编:222200 邮编:222200
联系人:许工 联系人:霍工
电 话:0518-****** 电话:0518-******/******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5年1月8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 |
刘书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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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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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 连云港耿立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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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公司客服: ******66 |
客服电话:******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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