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5﹞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供水规模6.5万吨/日水厂1座及配套设施,包括预臭氧接触池、2座絮凝斜管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炭砂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2座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回收池、排泥池、2座污泥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原水水质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加矾间、加氯间、综合楼、门卫等附属设施。同时配套输配水管网约94.9km,管径DN300~DN800。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52034.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9891.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70.71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4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8-29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9-0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6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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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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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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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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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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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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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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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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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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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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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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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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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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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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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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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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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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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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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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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