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桑庄镇农副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由邓州市******委员会以邓发改审批〔202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411381-04-01-554151,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9.21%,财政资金20.79%。招标人为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桑庄镇农副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
2.3建设地点:邓州市桑庄镇东鲁营村
2.4项目概况:物流园计划用地面积173.44亩,总建筑面积116039.2平方米,包含生产区厂房、仓库、农贸市场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设施以及相关室外配套、街接园区道路等。
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工程施工前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验收、竣工验收和结算、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对本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同时配合审计等工作);
第三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与承包人核对、施工图预算与财政评审中心核对、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过程控制(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进行审核)、参加工作例会和其他跟踪控制工作需要参加的会议、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政府审计时配合解释等工作。
2.6计划完成时间: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工期: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工程造价审计
2.7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及现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邓州市桑庄镇农副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邓州市桑庄镇农副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邓州市桑庄镇农副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①需同时满足下列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②由具有下列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1.7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1.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0凡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4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
4)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认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分工对应的资质等级分别认定;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2.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2.7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2.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0凡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3.5、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3.7、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8、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11、凡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 ******/下载专区《诚信库注册手册--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投标人》,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提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 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 月 01 日8:00至2025年 09月23日9:00。潜在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 月23 日 09时 00分。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
招标人: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邓州市人民路87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7-******
******有限公司
******办事处上徐村706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邓州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Q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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