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现对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洞口县2023年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街道德民路与狮子路交叉口东南角。
(3)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依据地块红线图,调查面积为41878m2。地块东至鸿天御景东方小区,北至德民路,南至旭阳路,西至狮子路,中心位置经度:110.566009°、纬度:27.076994°。
(4)地块现状:地块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待开发。
******街道平渡村、大桥村及洞************人民政府(2023)政国土挂字第596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单收储,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1878m2,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18年开始周边开发,平整场地开山客土回填至地块内鱼塘,2020年回填完后至今地块待开发。
(6)地块规划: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住宅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住两公”用地建设要求。